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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18年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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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盐城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18年招聘简章

    学校简介

    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素有“东方湿地之都、仙鹤麋鹿之乡”美誉的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建有建军东路和希望大道两个校区。

    学校于1996年5月由盐城工业专科学校与盐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盐城工业专科学校(始名盐城工学院)创建于1958年,1986年成为全国建材类3所示范性高等工业专科学校之一;盐城职业大学创建于1985年。2000年,创建于1964年的盐城会计学校并入盐城工学院。

    半个世纪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盐城工学院秉承“笃学格致、厚德重行”的校训,弘扬新四军“铁军精神”,确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学科名校、文化塑校”的办学思路,围绕建材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不断提升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水平,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文、艺、经、管、农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设有18个教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000多人、联合及全程培养研究生191人。学校占地面积227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7亿元。图书馆藏书181.9万册,中外文数据库34个。《盐城工学院学报(社科版)》是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多人,专任教师1300多人,其中“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4人、长江学者特聘专家3人、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500多人(含在读)、研究生导师139人。聘请特聘教授16人,聘请兼职教授180多人。现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等170多人,省级教学名师、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17人。

    学校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类)、3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个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建有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1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含建设点)、1个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学生代表队先后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两次、交叉创新一等奖一次、“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金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学生作品获世界工业设计最高奖项——红点奖。校“梦之声”合唱团屡次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奖,2011年2月应邀赴维也纳参加“中奥建交40周年金色大厅庆典音乐会”演出,2015年2月荣获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2017年5月荣获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特等奖。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已连续8年保持在10%以上,2017年达到17.10%。麦可思研究报告表明,学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薪酬、对母校满意度等均高出非“211”本科高校平均水平,其中平均薪酬高出10%。学校多次被表彰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主动适应江苏沿海开发、建材行业和地方发展需要,加强学科基础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拥有6个省重点建设学科。学校与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30多所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2011年,学校被确定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江苏省立试点单位;2012年,学校获省教育厅批准的单列专业硕士培养计划,开始全程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学校技术转移中心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中心,获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学校科技查新工作站为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建有江苏高校生态建材与环保装备协同创新中心,拥有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等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模具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个省级科技服务中心,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

    2013-2017年,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0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星火计划等国家级项目40项,省部级项目374项;获批省级以上奖励54项,其中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其中江苏省科学技术奖19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获授权发明专利601件,其中2017年获授权发明专利287件,较2016年增长61.2%。教师发表SCI、EI等收录文章1323篇,影响因子最高31.14。学校被表彰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等3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联系和长期合作关系。学校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美国底特律大学举办3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加拿大蒙克顿大学联合培养硕士,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台湾淡江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韩国江陵原州大学、韩国国民大学合作开展校际交流项目。

    学校党委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民主治校、和谐校园和校园文化建设,总揽全局,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加强。学校党委被表彰为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起点,盐城工学院将汇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坚持走与行业、区域融合发展之路,深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学科名校、文化塑校”战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增强整体实力,努力实现“成为一线卓越工程师培养的重要基地、行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源头、沿海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

     

    学院简介

    盐城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前身是1996年盐城工业专科学校机械系及盐城职业大学机械系组建而成;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2005年学校成立优集学院;2013年7月机械工程学院、优集学院合并。机械工程学院现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8个专业系及机械基础课程组、实验中心和工程训练中心。教职工126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42人,博士52人(含在读),硕士66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师德模范1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6人,省“青蓝工程”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3人等,在籍本科学生3000余人,历年就业率100%。

    学院秉承“笃学格致、厚德重行”的校训,弘扬“铁军精神”,确立以机械类学科为主体,加强与管理、信息等学科间的渗透。现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科是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省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机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是教育部工程实践建设单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省“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建有“江苏省产品快速设计工程研究中心”、“全国建材机械工程师培训中心”、“建材机械研究中心”、“模具智能制造研究院”等培训与科研机构。已形成“建材工艺与装备”、“大气污染治理装备”、“汽车零部件设计与制造”、“模具智能制造”和“生态环境材料及环保装备”等多个科研团队,凝聚出具有显著特色的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集成、建材机械及环保装备设计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设计、模具智能制造技术等研究方向。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部省级重点攻关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余项,市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40余项,科研立项300余项,SCI、EI等收录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50多部,先后有10门课程荣获省一、二类优秀课程。不断开展教育模式改革理论探索与实践,提炼形成的《能力导向,多元培养——地方本科院校工程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教学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近年来有多件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设计竞赛,其中“助残机械手”项目获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一等奖,“全自动快速脱缆装置”项目获第13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交叉创新一等奖,创业实践项目“上海巨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金奖,《环保电动微型旋耕机》项目荣获第14届“挑战杯”全国一等奖。学院先后与东南大学、同济大学、江苏大学等16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生,部分采取全程培养模式,现有博导1人,硕导15人,近五年共培养研究生70余人,其中40人已获硕士学位。

    学院将以“中国制造2025”为导向,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培育优质师资队伍,做大做强学科科研,建好品牌特色专业,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按照各项建设目标,力争“十三五”末建成基础厚实、特色明显、同行领先、校内一流、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二级学院,成为江苏沿海地区高层次机械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工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放宽至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发布公告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18年6月28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rsc@ycit.cn和相应学院联系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时间: 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6月2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若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和2017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科研业绩材料须提供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

    (二)考核程序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相应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试讲、面试均合格后,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试讲、面试结束后,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盐城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人才办:0515-88298600,0515-88168891

    联系人:方老师,董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 0515-88168179   or  15851086756

    电子邮箱:ycitwjl@163.com抄送ycgxyjxgc@126.com  (邮件标题:硕博招聘在线+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联系人: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027

    联系人:陈老师

    七、引进人才专业方向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学科、专业及方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流体机械及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二)引进人才待遇

    A类博士等级

    引进待遇(单位:万元)

    引进人才现有成果评价标准

    8年服务期内

    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指标

    总额

    安家费

    科研费

    一档

    90~80

    70

    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本学科SCI一区论文1篇;

      2.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2篇;

      3.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3篇;

      4.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2篇和EI论文3篇;

      5.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2篇和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排名前2);

      6.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排名前2);

      7.参与完成国家级项目2项(排名前2);

      8.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称号。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1项;或以盐城工学院为前五单位且个人排名前1/2获得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三大奖)1项。

      2.发表本学科SCI一区论文1篇;或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3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2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1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或发表本学科EI论文4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

      3.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资助项目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1部。

    二档

    80~70

    6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1篇;

      2.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2篇;

      3.发表本学科SCI四区论文3篇;

      4.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1篇和EI论文2篇;

      5.发表本学科SCI四区论文2篇和EI论文4篇(或排名前3授权发明专利1件);

      6.发表本学科EI论文6篇,授权发明专利1件(排名前3);

      7.参与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排名前3)。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1项;或以盐城工学院为前五单位且个人排名前1/2获得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三大奖)1项。

      2.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1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发表本学科EI论文4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

      3.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资助项目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1部。

    三档

    70~60

    5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1篇;

      2.发表本学科SCI四区论文2篇和EI论文2篇;

      3.发表本学科EI论文5篇;

      4.发表本学科EI论文4篇,授权发明专利1件(排名前3);

      5.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件。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1项;或以盐城工学院为前五单位且个人排名前1/2获得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三大奖)1项。

      2.发表本学科SCI二区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本学科SCI三区论文2篇(或SCI四区论文3篇)以上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发表本学科EI论文4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

      3.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资助项目1项;或社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1部。

    说明:

        1.安家费兑现方式:①引进人员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后,首付安家费总额的40%;②若服务期前三年获得国家级项目,兑现安家费总额的30%;③若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前三年内未获得国家级项目但在服务期内获得国家级项目的,待其服务期满后发放安家费总额的30%;④在服务期内完成盐城工学院A类博士相对应的考核指标后,兑现剩余部分安家费;⑤若服务期8年内没有完成相对应的考核指标,剩余安家费不再发放。

        2.“引进人才现有成果的评价标准”中论文成果均不含会议论文,并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为准;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仅作参考;论文分区情况以科技查新(中科院JCR大类分区)为准。

        3.“8年服务期内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指标”中,除特别注明项之外,其余所有成果均须以盐城工学院为第一单位,项目成果均须以本人为负责人,论文(论著)成果均指本人为第一作者(著者)且不含会议论文,发明专利均指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4.特殊人才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