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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概念

    发布时间:编辑:东华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浏览次数:loading...

    1、应届毕业生及应届毕业生身份

    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教务部门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并获得批准的即为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一旦通过了学业资格审核,即使毕业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仍属于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身份涉及到申请户籍、派遣等重要手续办理。有些地方考试资格审核的时候,会强调应届毕业生身份才能报考,主要指该毕业生是否具有派遣资格,即是否可以打印报到证,每位毕业生需对自己的情况进行了解后再报考。

    2、生源地

    与高考所在地不同,生源地指常住户口所在地。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是指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如学生入学后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在毕业生阶段核实生源信息时,需向院和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相关证明。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经在工作地落户的毕业生,原则上以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如毕业时能明确不回原工作所在地工作的则生源地确认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3、就业形式

    包括签就业协议、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出国、 升学、赴国际组织任职实习、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其中,签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统称为“灵活就业”。

    4、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该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各持一份。通常用于解决落户落档等问题签约时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和学签字盖章,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最后审核盖章。

    5、报到证

    报到证,也称“派遣证”,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上海市教委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转寄户口及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人事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重要凭证。

    6、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有统招、定向、委培、自费等。学生培养方式是在招生时确定的,所有数据均在生源省区招办和上海市教委备案,无法更改。毕业生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原培养方式就业。

    7、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是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用于毕业生就业的推荐材料,包含毕业生本人的基本信息,主要用于落户审批和各地人事主管部门接收毕业生落户审批,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就业推荐表每人只有一份,毕业生求职时可保留原件,先使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