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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一所具有深厚工程背景、全国唯一以汽车命名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也是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学校坐落于世界著名道教文化圣地武当山北麓、汉江秀水之滨、南水北调源头、中国商用车之都的湖北省十堰市。
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单位,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获批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是教育部“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首批高校,是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学校在汽车、机械、材料、电子等方面具有较突出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布局。现有1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2个湖北省特色学科,2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 6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有工程(车辆工程)、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控制工程)、 工程管理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与东风公司、十堰市建立6个院士(专家)工作站、20余个校企共建研发中心、2个地方特色高端智库,与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产学研合作关系。设有汽车动力传动与电子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汽车节能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武当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十堰)基地等28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和培训平台,拥有13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千人,聘请“楚天学者”、湖北名师、湖北省百人计划、“彩虹学者”、湖北产业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十堰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师德标兵”、“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师德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教师”、“十堰市劳动模范”、“十堰市青年岗位能手”、十堰市“车城英才奖”获得者、十堰市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近百人次。
目前,学校以深化应用高校转型为契机,坚持特色发展,强化内涵建设,努力把学校建设成汽车工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博士。
学院 |
职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职位描述 |
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它条件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
9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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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4 |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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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 |
1 |
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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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
正高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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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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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
有工程或行业背景的最高不超过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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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 |
7 |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力学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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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9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
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统计学、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从事过大数据或IT类开发工作的优先考虑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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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1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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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5 |
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物理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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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师学院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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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部 |
1 |
体育学 |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
(一)国家级或省级以上人才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二)双证博士待遇:
1.安家费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标准为30万起。其中基本安家费30万,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博士后、海归博士、紧缺专业博士加5万;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加10万。另外引进博士到校工作5年内(学校教职工在读博士培养期间、自培博士毕业5年内)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在Nature/Science等刊物发表文章,每一项分别追加20万。
2.住房补贴。提供两室一厅及以上的过渡住房,配备基本家具和家电,服务期前五年内可免费居住。或者服务期前五年给予1200元/月住房补贴,合计1.44万/年* 5年=7.2万元。
3.购房借款。博士研究生在十堰购房,超出安家费部分可向学校免息借款。
4.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20万,文管类10万。
5.服务期。服务期为10年。
6.配偶安置。根据配偶学历条件安置工作,配偶硕士研究生学历入编,专科及以上学历按人事代理,其中配偶专科学历者,博士需延长3年服务期。配偶专科以下学历劳务派遣(同等享受工会福利及年终创建奖的劳务工资)。学校未安置工作的且博士配偶无固定收入者,一次性另给予3万元安家费,后续学校不再解决配偶工作。
7.博士特殊津贴。按2000元/月标准计发,连续发放3年,共计2.4万/年*3年=7.2万元。(此项从2019年1月执行,已发放博士津贴未满3年的剩余年限按新政策执行)
8.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津贴。聘用后按640元 /月标准计发,连续发放3年,共计0.768万元/年*3年=2.3万元。
9.绩效工资待遇。博士聘用4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绩效工资待遇,有高级职称者按原岗位续聘。特别优秀的博士可实行“一事一议”,享受教授待遇。
10.博士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11.子女入学。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免费入读校属幼儿园。
12.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的不纳入绩效工资,引进人才时发放的各项待遇津补贴(含安家费、住房补贴、博士配偶安置费、博士特殊津贴、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津贴等)不纳入绩效工资。
13、科技奖励。依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奖励办法》(汽发〔2017〕113号),学校每年度对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奖、科研平台奖、科技成果奖、教材、专利、咨询报告等均有相应科技奖励。
14.面试待遇。学校为来校面试的博士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和不超过两晚的住宿费,并报销录取后到校报到时的单程交通费一次。具体报销标准参照学校在职职工差旅费标准。
(三)引进的单证博士所有待遇均按双证博士的80%执行。
安家费、住房补贴、购房借款、博士特殊津贴、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津贴在发放前需签订相关发放协议。若服务期未满离职,具体赔偿执行签订的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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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应聘者须在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④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三)开考比例
博士研究生或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可按照1:1比例开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结束后,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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