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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校内办理2025年毕业生进沪就业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编辑:东华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浏览次数:loading...

    各位同学:

    按照沪教委学〔202515号文要求,学校从512日起可以受理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需要申请进沪就业的同学认真阅读沪教委学〔202515号文,并对申报条件、申请材料说明、截止日期等内容要求逐条核对。《通知》中明确,申请本市户籍时间为2025512日至202574日(工作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512月31日(工作日)。如有疑问请致电021-64829191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咨询,以免耽误各项手续的办理。

    二、校内办理流程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承诺书,按照沪教委学〔202515号文件要求准备所有材料,并提供所需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学生提供材料进行初审、签字、盖章;

    3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成绩等级审核、盖章;

    4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复审、盖章

    三、具体材料审核规范要求

    我校2025届博士、硕士办理落户手续只需递交以下材料表格中的第1、2、3、4、5项材料(其中,材料1交学院及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留存,2、3、4、5由用人单位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需递交以下表格中的所有材料(其中,材料1交学院及学生就业中心留存,其他材料由用人单位一起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所有需要递交的落户材料,请保持每个表中个人信息一致,详细要求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本人承诺书

    学生本人签名,填好日期

    就业中心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学院留底一份,就业中心留底一份

    2

    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1、生源地不能为“上海”;

    2、政治面貌如有误,请学校系统勘误,经辅导员审核;

    3、学习成绩等级由学院评定;

    4、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请咨询学院(自设专业直接写自设专业名称和自设专业代码);

    5、培养方式:非定向;

    6、3月毕业生为春季,6月毕业生为秋季;

    网上下载,双面打印,此表学生成绩评定一栏经办负责人为教学副院长,学校推荐意见栏经办负责人为学院党委副书记

    3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生源地不能为“上海”,推荐表上信息需与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上一致

    此表就业网上生成。本科生: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研究生:导师签字或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4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本人签名、用人单位敲章、学院网上审核,用人单位必须办理信息登记号,生源地不能为“上海”,所有信息不能涂改,如有涂改,需在涂改处盖东华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毕业鉴证章

    学院领取或网上生成,与单位签订并盖章,务必在就业网上登记,完成学院审核

    5

    成绩单

    成绩单须是最高学历期间的,学院领取,本科生成绩单由教务处盖东华大学教务处成绩证明专用章;研究生(硕士、博士)成绩单由研究生院盖东华大学研究生成绩单专用章”。以上两个成绩证明专用章都需盖实体章,电子章不行。

    如成绩单公章与说明不一致,请到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重新盖章

    6

    外语等级证书

    提供原件,在复印件上盖章

    学生本人提供,学院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盖原件已核章

    7

    计算机等级证书

    提供原件、在复印件上盖章

    学生本人提供,学院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盖原件已核章

    8

    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各类竞赛仅限文件列出的各项比赛,其他不予认定);

    2、提供的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证书,需与个人信息表上荣誉称号一栏所填内容保持一致

    3、所有证书均需验原件

    学生本人提供,学院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盖原件已核章

    9

    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公示期满证明

    1、学生网上申请公示,辅导员网上审核,10个工作日(公示应从512日开始)后下载公示期满表格(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中心)

    2、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课题组成员。

    公示期满表格需学院导师签字

    10

    自主创业情况报告

    内容为创业情况介绍

    本人提供,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

    11

    毕业生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

    1、由学校征兵工作部门(一般为人党委武装部)出具的毕业生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可在学校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验原件)。

    退役情况证明就业中心网站上下载,党委武装部签字,退役证明复印(验原件)


    四、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材料手续时间地点安排

    部门

    校区

    办理地点

    日期

    时间

    教务处

    松江校区

    行政楼245室

    521日(周)、64日(周)、612日(周)外的工作日;

    9:00-11:00

    13:00-16:00

    延安路校区

    中心大楼北翼256

    521日(周)、64日(周)、612日(周

    9:00-11:00

    13:00-16:00

    研究生院

    松江校区

    行政楼307室

    521日(周)、64日(周)、612日(周)外的工作日;

    9:00-11:00

    13:00-16:00

    延安路校区

    中心大楼北翼358室

    521日(周)、64日(周)、612日(周

    9:00-11:00

    13:00-16:00

     

    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松江校区

    大学生活动中心226室

    521日(周)、64日(周)、612日(周)外的工作日;

    9:00-11:00

    13:00-16:00

    延安路校区

    图文信息中心B115室

    521日(周)、64日(周)、612日(周

    9:00-11:00

    13:00-16:00

     附件:

    沪教委学〔2025〕15号文:2025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实施办法.docx

    附件1:学生承诺书.doc

    附件2:毕业生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专利公示证明.doc

    附件4:自主创业情况申报表.docx

    附件5: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doc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2025512